這場強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活動,邀請監察院劉維倫專員講授「陽光、透明、廉能—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之認識」議題,出席人員包含新(連)任之鄉(鎮)長、代表,並邀集鄉(鎮)主管及辦理補助業務同仁;國中、小學校長、事務組長及總務主任;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、總幹事等,計約200人參加。
劉維倫專員運用豐富的實務經歷,針對「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範圍」、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及交易行為之限制」、「人事行為迴避制度」及「請託關說禁止規範」等重點項目進行宣導,並叮嚀業務單位交易補助案件應落實「事前揭露」及「事後公開」程序,使公職人員都能清楚瞭解陽光法案規範內涵。
會後,藉由綜合座談會透過意見交流方式及有獎徵答之方式,達到教學相長的目的,進而從中遵守相關利益衝突等 禁止規範讓參與之同仁獲益良多。(圖/記者廖承恩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