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廖銘瑞/高雄報導)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,自112年3月22日施行上路後,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全數稽查高雄市44家電子煙販售實體店面,均無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,其中10家已完全停業移除招牌,15家關門無營業,其餘有營業者已轉型改賣其他商品,店面市招已改換或修改,店內陳列架展示櫃也拆了,店家表示罰金太高不敢違規。
除實體店面密集稽查,也加強監測網路販賣通路及社群媒體廣告,衛生局表示目前已查獲1件網路張貼廣告電子煙案件,將約談行為人陳述意見後依法開罰,本次修法針對電子煙零容忍,修法前已對業者進行多次輔導,施行日起嚴厲查緝,零接觸零通路守護市民健康。
實體店面或網路氾濫的電子煙、加熱菸與其必要之載具零件,前因缺乏管制法源,難以取締處辦。菸害防制法修正法施行後已對該類產品密集稽查及監測,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、夜市攤販、網路平台及網路社團等,針對其販售、展示、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核。衛生局呼籲業者或賣家莫心存僥倖,及網路平台業者負起管理責任,並自主查核主動立即下架違規商品,以免觸法受罰。
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多,包括影響發育中的大腦、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,衛生局提醒有吸菸的民眾為自己、為健康、為周遭愛您的人趕緊戒菸,拒絕所有菸品才能真正遠離菸害,如有戒菸需求,應尋求專業資源協助,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-63-63-63洽詢。(圖/高雄市政府衛生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