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廖銘瑞/屏東報導)東港分局崁頂分駐所員警於(1)日16時許,巡經崁頂鄉中正路段,發現一名26歲涂姓民眾駕駛一輛輕型機車,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,遂攔下盤查是酒駕且拒酒測,偵訊後依法送辦。
警方說,盤查期間發現有酒容酒味,故要求涂男接受酒測,期間警方提供涂男礦泉水漱口,涂男不聽警方勸阻,接連三次執意要喝自己所帶寶特瓶內不明液體,警方依規定對涂男以拒絕酒測辦理時,涂男對執勤員警辱罵不雅字眼,警方除對該拒絕酒測部份依規定辦理外 ,並依妨害公務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。
警方呼籲酒後切勿駕車,對於酒駕案件,縱使義務人並未肇事造成傷亡,民眾切勿以身試法,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