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謝新鈕/南投報導)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於112年9月20日成立,肩負臺灣國家公園、國家自然公園、濕地及海岸管理等整體性環境治理工作,代表臺灣在國土保育系統的擴大及整合,以及對自然資源、人文史蹟的重視。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亦因應改制隸屬其下,更名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,今(26)日揭牌;在臺灣國家公園既有良好奠基上,深化生物多樣性棲地保育及研究、高山生態變遷監測及發展優質山林體驗,拓展國家公園國土保育的量能及價值。
民國61年,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景觀、野生物及史蹟,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,我國頒布了「國家公園法」。當時臺灣社會正經歷經濟快速發展,國人對「保育」這名詞尚十分陌生,政府關注到國家珍貴天然資源與生態的重要,在蓬勃經濟開發下可能遭受損害,恐永不復原,應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永續維護,於是以劃設「國家公園」並採分區管理的方式守護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