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廖銘瑞/屏東報導)屏東市至麟洛舊鐵路自行車道去年遭汽車撞壞護欄,台糖公司封閉道路至今,影響民眾用路權益,經多方協商,台糖要求市公所以整筆地號做代管,除自行車道外,包含空地、雜枝樹木及水溝等,雖未達成共識,但市公所基於維護民眾權益,決議承擔重任,簽訂代管契約,保障市民安全便利的通行環境。
屏東市至麟洛舊鐵路自行車道。(圖/屏東市公所)
屏東市至麟洛舊鐵路自行車道座落屏東市田中段144、228地號、長治鄉香潭段1308地號、麟洛鄉麟愛段1地號共四筆地號,原為麟洛鄉公所向台糖公司承租,於96年自行車道設施建置工程完工使用,至106年與台糖公司停止租約關係迄今,因112年發生汽車自撞自行車道鐵路橋欄杆事故,衍生道路管理權責歸屬問題,台糖基於行車安全理由遂將車道封阻。
屏東縣政府、台糖公司及市公所經數次溝通協商,市公所展現十足誠意解決問題,依據112年10月23日屏東縣政府第二次召開研商會議結論,於12月12日進場將遭汽車撞壞之鐵欄杆修復完成,確保車道通行安全,並將阻絕設施移開,然台糖公司以市公所未簽訂代管契約為由,隔日再度封閉道路,造成附近居民通行不便。
市公所有意簽訂代管並肩負維護之責,台糖公司卻堅持須以整筆地號交由市公所代管,因自行車道以外的範圍包含空地水溝及雜木,並未提供給公眾使用,市公所並無維護管理的理由,土地為台糖所有、亦無法捐贈,市公所既不能取得土地合理規劃,又須承擔車道以外大片空地的維護,實為無米之炊。
市長周佳琪表示,自去年7月汽車自撞事故後車道至今無法通行,嚴重影響附近居民通行,體恤居民不便之苦,將速與台糖公司簽訂代管契約,以公眾利益為先,也希望通行後使用民眾能愛護環境,勿隨意棄置垃圾,維護自行車道乾淨便利的通行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