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李靜音/高雄報導)近來有國人組團赴模里西斯遊玩,拍下與抹香鯨共游及觸摸抹香鯨的畫面,引發當地居民反彈並向該國政府主管機關檢舉,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呼籲,國人前往國外旅遊時,應遵守當地法規,合法賞鯨,避免任何違法行為,以免損及國家名譽,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。
海保署表示,模里西斯西部海域為著名賞鯨觀光聖地,不僅常年可看到瓶鼻海豚及飛旋海豚出沒,也是抹香鯨的重要棲息地,該國政府觀光局為維護當地珍貴的海洋生態資源,在2012年頒布「海豚與鯨魚觀賞條例」,制訂嚴格的觀賞準則以維護遊客與鯨豚的安全,包括:禁止餵食、觸摸鯨豚,或在動物附近投擲其他物品;另除了科學研究或紀錄片拍攝的特殊許可外,也禁止任何人下水和鯨豚共游,一般遊客觀賞鯨豚則須搭乘具合法賞鯨執照的賞鯨船,由船家依規定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形下,進行賞鯨豚活動。
海保署說,近年來有許多民眾為了與抹香鯨合影,組團前往模里西斯國家旅遊,在未向該國主管機關申請特殊許可的情況下,擅自下水與抹香鯨共游並觸摸抹香鯨,此等行為不僅對抹香鯨造成緊迫,也可能迫使其改變自然行為,進而造成抹香鯨被迫遷徙離開該海域,影響當地海洋生態,同時也可能已觸犯該國相關法律規定。海保署表示,在臺灣所有鯨豚屬保育類動物且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所保護,如果蓄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(圖/海保署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