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黃音文/嘉義報導)嘉義縣警察局於113年度編列新臺幣1,068萬元辦理逾齡警用機車汰換,所採購之巡邏車6輛及機車71輛均已驗收完畢,將配發各外勤單位執勤,使警察同仁執法更能有效快速、機動打擊犯罪,保障全體縣民生命、財產安全。
嘉義縣轄區幅員遼闊,除了有山區的崎嶇山路,亦有沿海的海風吹拂,車輛極易耗損。為維護員警執勤安全,嘉義縣警察局主動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逾齡警用汽(機)車汰換,本批新車將立即投入維護治安工作行列,以提升打擊犯罪效能。
縣長翁章梁於今(14)日在縣警局主持授車及校閱儀式,翁縣長致詞時表示,本縣治安2大重要面向是「竊盜案件預防與偵破」及「轄區治安不容挑戰」,本次縣警察局主動向中央爭取經費,於113年度汰換警用巡邏車6輛及機車71輛已全部交車驗收完畢,將全部投入治安維護工作,建構一個讓縣民「安心、安定、安全」的家園,並朝著「勇敢超越,追求更好」的未來邁進,往「農工大縣」徹底實現的方向繼續努力、做好轉型的工作。
警察局局長林宏儒表示,非常感謝縣長及縣議會對於警政工作的大力支持,雖囿於本縣財政拮据,無法全面立即依照年限汰舊換新,但每年逐步汰換可降低逾齡警用車輛比例,並期許全體警察同仁應有「保養重於維修、維修重於購置」的觀念,延長警用裝備的使用年限,常保裝備最佳狀態,增益員警執法安全性及機動性,在「治安平順、交通順暢、民眾安心」三大原則下,落實縣長指示未來努力的方向。(圖/記者黃音文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