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楊玉晴/台北報導)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日前接獲李姓民眾(女,年約52歲)報案稱昔日男性友人多次透過臉書向其噓寒問暖,以此方式卸下報案人心房,並以可將2、3間房屋過戶,但稅務需由報案人負責繳納為由,要求先支付新臺幣210萬元,故先相約面交25萬元。然而後續李女未見到房屋所有權狀,要求對方還錢時更遭對方威脅,要求再次面交,民眾始驚覺遭遇詐騙。
詐騙集團於得手後食髓知味想再面交20萬,8月20日凌晨2時許,警方立即與李女合作進行誘捕偵查,與詐騙集團相約在景興路超商面交款項,待王姓犯嫌(男,年約43歲)向李女取款時,埋伏一旁的警察便一擁而上逮捕犯嫌,豈料確認身分後,發現王嫌居然還有四條通緝在身,其中一條更需執行有期徒刑13年!警方現場查扣假合約、手機等證物,全案依詐欺現行犯罪嫌及詐欺、洗錢、恐嚇、公司法等通緝案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。
文山第二分局呼籲,社群網站、通訊軟體、交友軟體充斥著各種利用俊男、美女圖搭訕聊天,以噓寒問暖、甜言蜜語的溫情攻勢卸下被害人心防,再以各種理由要求申辦帳戶、匯款和面交。特別呼籲民眾網路交友應極度謹慎,警方持續推廣識詐工作,秉持強勢執法決心,保障民眾之財產安全。(圖/記者楊玉晴翻攝)